鱼玄机之死大有玄机

关于才女于之死,在《北梦》中只有一句话:“我为京畿尹杀了娘子。”三水小店有一个非常详细的描述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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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,余出门,出门前告诉她的丫环卢乔:“如果我出去有客人,但云是在某个地方。”如果有客人来,告诉他我去了哪里。

余在外面呆了很长时间,晚上才回家。

陆桥的报告说:“当一个客人来的时候,他知道教练不在这里,他会不带缰绳离开。”刚才,一位客人来了。我听说你不在这里,所以我没有下车就走了。

一问下来,知道这是余的常客,按道理不会这么着急,所以起了疑心,怀疑青翘和这位客人有暧昧关系。

于是,于把绿乔叫进卧室,详细询问了他的情况。绿乔否认了余对的怀疑。卢乔说:“我已经洗手好几年了,我一直在自我检查我的政府。看来我犯了一些错误,我表示了我的敬意。当一位客人来到门口时,他关上了门,说道:“教练不在。”客人默默地骑马离开了。若云爱,多年不记,幸练者。“我跟着你这么多年,经常表现得规规矩矩,不想因为一点点似是而非的罪过而让你生气。今天客人到达后,他敲门,我隔着门说你不在。客人一句话没说就走了。至于爱情,我心里没有想过,请不要怀疑我。

于非常生气,脱下他的绿色衣服,用竹片打了几百下。

鲁乔临死前说:“方士想走三清的长寿之路,却忘不了赞美和推荐枕头的快乐。对沈的猜测,粗诬甄是,今天翘就死在了手中。如果没有法律,就不会有诉讼。如果是这样,谁能约束我的灵魂?我发誓我不会犯傻。我不会让自己迷路的!”你是一个不守妇道、多疑的道士。如果我今天死了,如果上帝有灵,惩罚一定会降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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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不敢出声。他在后院挖了一个洞,埋了他女仆的尸体。

不久前,一位客人偶然走进余的后院,发现有许多苍蝇停留在一块土地上,土壤有翻动的痕迹。仔细观察,土壤的颜色不太对,似乎有血。

客人回来后,他偷偷告诉仆人。仆人告诉他的兄弟,他的兄弟是一个首席,并没有得到意外之财于玄寂。当他听到这件事时,他非常专心。

村长召集了一群人,找了个机会,冲进余的后院,挖出了尸体。

于供认自杀,最终被判处死刑。

一个非常简单的“嫉妒杀人”案例有很大的神秘。

如果你现在说,证据确凿,没有什么好说的,但问题是,那是在唐朝。

根据唐代法律,奴隶的地位“与牲畜相同”,是“廉价官员”。奴婢被主人杀死了。《唐律》对奴婢的法定处罚是:“奴婢都有罪,如果奴婢的主人不打官司就杀了他们,那他就有一百个手下。那些无辜而杀人的人只会服刑一年。”也就是说,奴婢是有罪的,而主人擅自杀了奴婢而没有经过皇宫,只有“一百杖”;如果一个奴婢杀了一个没有犯罪的奴婢,他应该让他的主人做一年的奴隶。

你当了一年奴隶,怎么能被判死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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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水小肚》的记载也有漏洞。首先,婢女吕乔已经死了,这个案子的故事是根据余的供词写成的,这是不可靠的。其次,余对的怀疑并不被称为“神仙”。再说一遍,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怎么能说出这样一个精心选择和定义的词呢?难道不应该一再哭诉要求补救吗?

最重要的一点是,当时的判官于,荆,是一个残酷的官员。他是余的崇拜者,多次带着羞涩的表情去找余。然而,余鄙视他,对他不感兴趣,并多次拒绝他。

因此,余之死有一个很大的谜团,而且很可能是一个冤案的个人恩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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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常沿着河边走,哪能不弄湿鞋子,真可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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