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二十二年,津门一桩旧闻,只因睡前没锁门,招惹一场祸端

中华民国有奇闻轶事,吉尼斯有奇闻轶事。如果你想了解它们,你需要听“大狮子”这个词。

据说,在民国二十二年,即公元1933年,也就是那一年的八月十二日,天津广海寺附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,这多少有些骇人听闻。

委托人姓名周家鹏,44岁,在直隶省天津河东派出所工作。他的家人住在广海寺。他住的房子是二楼的一栋小砖房。那天晚上8点以后,周佳鹏,这个习惯早睡的人,很早就上床睡觉了。他睡在二楼,他的大儿子睡在一楼。他的妻子把她的小儿子从医院接回家后,也许是因为困惑,她忘记了把门从房间里锁好,洗了个澡就睡着了。

那天晚上大约十一点钟,一个长头发的黑色身影出现在门外。他推门发现门可以被推开。他只是走进了房间。这不是小偷,而是当地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年轻女子,姓童,22岁。她是一个富有的女孩。出于某种原因,她患有精神病。她的家人第一眼看不到它。她偷偷溜出去,在街上闲逛。她喜欢从孩子们那里抢零食。然而,她不会打人。她只是喜欢追逐孩子,这让人们愤怒和害怕。

那天晚上,她又偷偷溜了出去,转身来到周家鹏住的二楼门前。进屋后,他觉得浑身发青,坐在沙发上咯咯笑。这一笑惊醒了周家鹏的大儿子,后者若无其事地问,“谁?”

童某立刻停止了大笑。大儿子认为这是他的梦或者是外面传来的笑声,所以他不太在意。过了一会儿,大儿子听到外面房间里又有声音。好像有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。他以为是他妈妈,于是喊道:“妈妈,你这么晚还在四处游荡吗?”

外面的房间里立刻没有动静。长子觉得有些不对劲。他害怕小偷已经进了房间,但是他不敢出去看。所以他用低沉的声音摇醒了他的弟弟,让他自己听听厕所里有没有动静。过了一会儿,外面的房间真的又出来了。我弟弟没有我哥哥僵硬。听到声音,他马上喊道:“爸爸,快点,房子里有人!”

周家鹏听到了哭声,意识到情况不妙。他顺手拿出了放在床头柜里的枪。他告诉他的妻子不要动,自己下去看看。他下楼后打开了灯,但没有发现人影。周家鹏走进孩子的卧室,问两兄弟是否听到了什么。这两个孩子除了他们说的话,什么也说不出来。周佳鹏抱怨说这两个孩子在听风雨,所以他们半夜睡不好觉。他让成年人紧张,还责骂了两个孩子。然后他上楼了。

这两个孩子被他们的父亲责骂了。他们也认为他们没有生病。他们关灯睡觉了。其实,童并没有离开,而是躲在一个小书房里。如果周家鹏搜查了客厅,他可能不会被杀,但他太粗心了,看了一眼外屋的客厅,认为没什么问题。

当房间又恢复安静时,童某从书房里感觉到了。这个傻姑娘竟然鲁莽地去了二楼。当她到达周家鹏的卧室时,她推开门走进了房间。

周家鹏的妻子隐约觉得房间里有人。她睁开眼睛,看见田野正站在床头对着自己咧着嘴笑。她吓得大叫起来,童某转身跑开了。周嘉鹏连忙掏出枪,跟在他后面跑。

当时,童某已经跑到街上。周家鹏没有多想,慌慌张张地站在门口,朝童某开了一枪。这一枪不是偏射,也不是斜射,正好击中了童某的身体。枪声响起,吵醒了邻居。很快,中日两国的军警相继到达。周嘉鹏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。警察检查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孩子,发现子弹从背部穿透腹腔,造成大量出血和死亡。

检查后,在客厅的沙发上,在书房里发现了一些血,证明是经血。在此基础上,对童进屋后的行为进行了判断。

童的家人拒绝让周家鹏走,于是两家人开始打官司。最后,法官判处周家鹏"想象伤害"罪,这是一种过失伤害罪,不是故意的。周家鹏因为这一枪彻底毁了他的仕途。这不是别人的错,而是他可怜的命运和他妻子的粗心大意。如果他在睡觉前检查了门并锁好了门,怎么会有不该发生的谋杀呢?

指民国23年《大公报》所写的“广海庙枪杀案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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