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故事:清朝一狐仙,能弹琴,会写诗,其中两句诗还流传了下来

清朝乾隆年间,山东霑化县有个退休的官员李司马。李司马是大富之家,家中庭院众多,在花园中建有亭台楼阁,还引入了天然的溪流,来点缀园林各处的胜景。人们将李司马的家的花园称之为“亦园”。

有一年夏天的早晨,李司马和几个朋友在花园之中散步,忽然隐隐约约地听到一阵打呼噜的声音。他们顺着鼾声寻找,在书房的床榻上,发现了一只狐狸。那只狐狸体型和家里的狗一样大小,浑身的毛黑油油的,好像是黑色的绸缎一样,在床上睡得正香呢。

李司马对家里的仆人示意,让仆人悄悄潜入书房,用绳子将狐狸捆绑了起来。此时狐狸也醒了过来,它看着李司马开口说出了人话:“我一向在城北的古墓之中居住,因为昨晚喝多了酒,才误闯到您的书房休息。如果您能够放我一条生路的话,我一辈子都会感激您的大恩大德。”

李司马没有说话,他的朋友对李司马说:“如果用这只狐狸的皮毛做一顶皮帽子,冬天戴着一定很暖和,很有面子。”狐狸听了悲哀地流下了眼泪。李司马觉得狐狸修炼到能说话的地步,很不容易,就对狐狸说:“我今天放了你。我在城外有一处红梅山庄,哪里无人居住,房间很多而且非常僻静,你就在那里居住藏身吧。不过,你不要祸害人类。”

狐狸点了点头,好像是在叩谢李司马的放生之恩。就这样,李司马命令仆人将狐狸身上的绳子解开,把狐狸放走了。

李司马在城外的红梅山庄,附近有一座别墅,别墅的主人是张员外。张员外家的别墅园林,风景也非常优美,被称之为“可园”,与李司马的园林之美可说是不相上下。张员外家有个私塾先生,是个年轻英俊的书生,名叫高某,就居住在张家的别墅里。

这一天夜里,高某来到李司马的山庄里面游玩,当时正值梅花盛开,高某兴致很高,一个人在月下,一边喝酒,一边赏梅。到了一更时分,他还没有要睡觉的意思,于是就开始趁着酒兴,在庭院中漫步赏月。

这时候,有一个女郎从花丛中缓缓走了出来,那女孩画着淡淡的妆容,却有着绝世的容貌,一颦一笑,风韵嫣然。高某很惊讶,这个女子他是从未见过的。

高某还没来得及问女子是谁,女子就先开口说道:“你别害怕,我是一只狐狸。以前曾经被李司马拯救过,是他恩准让我居住在他家的红梅山庄。我嗅到梅花盛开的香气,所以出来赏花。而且我和公子你有特别的缘分,希望公子你不要把我看作可怕的异类。”

高某是个大气豪爽之人,而且又喝了酒,一点也不畏惧女子。他上前牵着女子的手,和女子一起进了卧室。从那一夜开始,女子每天晚上都会和高某在红梅山庄相会,两人的感情也一天比一天浓厚。

女子不仅貌美,而且精通翰墨,诗词歌赋都写得很好,高某看后都自叹不如。有时候,高某会将女子写好的诗词,拿给自己的朋友们观看。高某的朋友们都知道高某素来不擅长写诗词,如今忽然写得这么好,一定是有人代笔。

众人询问高某究竟是怎么回事,高某就将自己的遇见女子的事情说了出来。高某的朋友之中,有几个喜欢写诗的文人,他们慕名前去红梅山庄拜访女子,和女子诗词唱和。

女子的诗词脍炙人口,其中的警句有“鸟啼春有泪,花落月无声”等等;霑县的风流才子,把女子所写的诗歌,抄写下来装订成册,珍藏了起来。

女子还善于弹奏古琴,如果有人想要听她弹琴,就得提前焚香沐浴,然后打扫出一间干净的房间,点上一炉龙涎香,关上房门,坐在户外等候女子弹琴。一切就绪之后,悠然动听的琴声如水一样从门窗之间倾泻而出,令人忍不住屏气凝神,唯恐错过一个音符。有听过的人说,女子的琴艺,比霑县最好的琴师还要技高一筹。

后来李司马听说了这件事,他很生气,因为他觉得狐狸违背了和自己之前的约定,于是命人将红梅山庄的大门紧锁,再也不允许外人进入。女子得知后,对高某说:“公子,你我缘尽于此,此别之后,山高水长,后会无期,望君珍重。”说完就消失了。高某眼含泪水,呆呆伫立,空气中似乎还能嗅得到女子那熟悉的发香,但是佳人已经不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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